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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縣黃沙河碧道及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已由和平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和發(fā)改【2020】217號、和發(fā)改【2020】229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和平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不足部分由單位自籌,資金已落實,委托招標代理單位為廣東宏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1建設地點:和平縣境內。
2.2主要建設規(guī)模為:
2.2.1和平縣黃沙河碧道工程:水環(huán)境治理、水生態(tài)保護與修復、水安全提升、景觀與特色營造、游憩系統(tǒng)構建;項目治理總長1.17公里,護岸工程長2.34公里,新建閘涵4座、建設親水平臺12座、景觀石陂3座。悠閑拱橋2座等相關附屬工程建設(具體施工內容以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2.2和平縣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第一批):新建引水陂5座、蓄水池16座、過濾池12座、機井9臺、鋪設供水主(支)管道228.9公里、消毒設備28套、加裝水源(水池)保護圍欄794米等相關附屬工程建設;工程主要分布全縣7個鎮(zhèn)16個行政村72個自然村,供水規(guī)模為3758.3立方米(具體施工內容以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2.3工程建安費約32612300.00元(具體以和平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定的為準)。
2.3工期: 90 天(日歷天)。
2.4.質量要求:合格。
2.5.招標內容:按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全部工程內容。
3.2投標人必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施工資質并取得建設行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本企業(yè)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含二級)以上注冊(含臨時)建造師資格,廣東省外企業(yè)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一級注冊(含臨時)建造師資格;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4擬派本工程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包括:項目負責人1名,項目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期內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1名,具有中國水利工程協(xié)會頒發(fā)在有效期內的相應崗位證人員(施工員1名、質檢員1名、材料員1名、資料員1名),上述人員均須在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完成錄入手續(xù)(提供含網址的網頁截圖)。
3.5法定代表人及擬派本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在發(fā)布招標公告當天往前推6個月(發(fā)布招標公告的月份不計)以投標單位名義購買了社保(如法定代表人已辦理退休手續(xù),則無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退休證明相關材料)。
3.6 投標人已在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錄入手續(xù)(提供含網址的網頁截圖)。
3.7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取消省外建筑企業(yè)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5]52號)的規(guī)定,省外進粵企業(yè)需在“進粵企業(yè)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數據規(guī)范檢查。
4.1凡有意參加投標的企業(yè),請于2020年8 月 14 日至2020年8月18 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4:00至 16:00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33號) 辦理投標登記并購買招標文件,辦理投標登記時應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須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親臨現場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向招標代理機構核對身份后遞交投標登記資料。
4.2投標登記資料(須提供資料見附件一),一式二份,每頁加蓋公章,所有證件類的原件(國家規(guī)定認可的有效電子證書除外)現場核查后退還。
4.3投標登記申請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www.gzzb.gd.cn可下載)。
4.4投標登記資料審核合格后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1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5.2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必須全程參加投標報名及開標會,以上人員須自帶有效身份證原件核查,如未達到要求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5.3按照《注冊建造師管理規(guī)定》,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如發(fā)現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已在其他在建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則取消其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并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
6.1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6.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0年9月 4 日10:00,投標人應于當日09:30至 10:00將投標文件親自遞交至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 333號)第 1開標室(具體時間及地點安排詳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的“建設工程”欄目的“項目查詢(日常安排、答疑紀要)”),并交招標代理簽收。
6.3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及“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上發(fā)布。如媒體發(fā)布公告詳細內容不一致者,以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網站公告為準。
招 標 人:和平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聯 系 人:李先生、蘇先生 聯系電話: 0762-5607100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宏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吳先生 聯系電話: 020-61078085
2020年8月13 日
注: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將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十五天前以補遺書形式提供給各投標人。